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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民族地区义务教育投入保障法 民委今年将进行专题调研

浏览字号: 来源: 法制日报 2012年1月5日 09:03:45

  法制日报讯 记者陈丽平 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了解到,民族委员会计划2012年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民族地区义务教育的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是否制定民族地区义务教育投入保障法的建议。

  在去年3月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山东代表团袁敬华等31名代表提出议案,要求制定民族地区义务教育投入保障法。接到议案后,民族委员会对议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召开了领衔代表及部分附议代表参加的座谈会,进一步听取了代表们的意见,并征求了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2011年10月23日,民族委员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对议案进行审议,提出了审议意见。

  民族委员会认为,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别是在“十一五”规划的实施过程中和“十二五”开局以来,坚持以人为本,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不断加大对教育等民生领域、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力度,实施了一系列重大教育工程项目,使民族地区教育事业的现状有了很大的改观,促进了民族地区义务教育的普及和巩固。如国家实施了“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等,改善了民族地区的办学条件,增加了“两基”的人口覆盖率。但也应该看到,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义务教育落后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与发达地区的差距还十分明显。比如在办学条件、生均经费、教师待遇、师资力量等方面,仍然存在突出的困难。这些地区要尽早实现教育公平化、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鉴于上述情况,民族委员会认为,代表们提出的该项议案很有意义,议案比较充分、详细地分析了民族地区义务教育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了可行的方案,充分体现了人民代表对民族地区义务教育事业的关心和重视。但考虑到现行法律法规中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已有了一些规定,且国家在“十二五”期间已经或即将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将公共教育资源的投入重点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差距。并且承诺到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实现这一多年前就已确定而一直未能实现的目标,并保持稳定增长。随着国家加大对义务教育事业的投入,民族地区的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将有一个质的改观。因此,建议国务院进一步加大义务教育方面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力度,切实解决代表们在议案中所反映的困难和问题,把法律法规中的有关规定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