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成涛代表建议取消委托投票的规定
中国人大网讯 12月24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等。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杨成涛说,建议取消委托选举的规定。这是我多次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而得出的结论,我认为委托选举的做法应该取消,原因有以下四点:一是选民有选举权、被选举权,但也有权放弃选举权。二是各级选举都没有委托,唯有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存在委托的规定。三是委托选举不能真正代表委托人的意愿,谁也不清楚受委托人到底是否按照委托人的意愿选举,毕竟实行的是无记名投票。四是在村民委员选举中,委托选举存在着很多的弊端,成为黑箱操作的工具,委托选举在程序上也很难规范进行。建议把“选民登记”改为“登记选民”。但是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委托选举,应该加以明确。比如80岁的老人难道也必须亲自去参加选举?但是如果是一家人,家里人应该可以代为投票。
杨成涛还指出,第22条规定村民会议可以委托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到底用哪种形式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要明确规定。究竟是用文字还是用什么方法?在我的村里,选村民代表的时候,在选举前村民先签字,“我同意村民授权代表什么什么权利”。所以,这里规定的委托究竟应该用什么形式,必须要规定清楚。村民会议实际上是不可能召开的,全村2000口人,至少有1400至1500人的选民,那么如何开会?因此必须要规定好一个明确的委托形式,否则又会留下漏洞。
责任编辑: 苏大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