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立法工作 > 立法动态

金硕仁委员建议简化选举程序 实行登记选民制度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09年12月25日 10:50:14

    中国人大网讯 1224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金硕仁委员建议村委会选举应简化选举程序,方便选民登记。

    金硕仁说,村委会选举应简化选举程序,现行的村委会组织法规定,要先选候选人,再进行正式选举。这样,在选举时,有的人即使第一次达到了“双过半”,也还要再选一次,实际上需要多开一次村民会议,加大了选举成本。同时由于候选人产生后,竞选对手明朗化,容易出现贿选等不正当竞争。目前,全国有的省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时规定可以进行不要候选人的选举,不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职位,从整体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按得票多少的顺序直接确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当选。这样简化了程序,实施起来既容易又便于操作。

     金硕仁还说,现在我们实行的是登记选民制度,由于农村人口流动大,外出务工的多,加之有的村民民主意识不强,所以很容易造成村民会议召开难,群众参选率低,有的村因参会人数不过半而开不成村民会议。不少人到国外、到外地打工很难召集起来,开次村民会议的确很难。建议实行选民自愿登记制度,以自愿登记的选民为基础进行选举,在规定时限内不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这样,既容易组织,成功率也高。
责任编辑: 向航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