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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巧珍代表建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名称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09年12月24日 15:40:25

中国人大网 李杰摄

中国人大网讯 1223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社会保险法(草案)。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马巧珍建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五险合一”的原则设置,统一机构名称,方便群众办事。

全国人大代表马巧珍说,制定一部好的法律,对社会的全体公民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维护社会的稳定,确实意义非常重大。关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设置,她建议在社会保险法草案中更具体地规定。目前全国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设置名称都不相同,比如有的叫“处”,有的叫“中心”,有的叫“局”或者“所”等等,都不一样,而且按险种设置,一个险种是一个经办机构,甚至一个险种设多个经办机构。比如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参保单位和群众办事往往要跑好几个地方才能完成这五险的业务。这种做法不仅不利于参保单位和群众办事,也增加了政府的管理成本,不利于统一管理。所以,建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五险合一”的原则设置,统一机构名称,方便群众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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