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规划,更要重执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城乡规划法草案
新华网北京10月24日电(张晓松、杜文景)城乡规划法草案第三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有望在28日表决通过。出席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分组审议这一草案时表示,法律出台后关键是要提高规划的执行力,维护规划的严肃性,重规划,更要重执行。
“城乡规划法出台后,关键是要维护规划的严肃性,这是一件大事。”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童傅指出,“破坏规划的往往不是一般老百姓,而是某些政府、部门。今天规划好了,过几天换届了,就又改掉了,严肃性比较差。”
目前,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政绩盲目扩大建设规模,往往5年就能完成为期20年的规划指标。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担心,这将变相改变总体规划,如不严格限制近期建设规划的制定程序、修改程序,总体规划就会丧失约束力。
“现在,有些政府部门领导把城市规划建设作为自己的政绩,城市规划只管自己任内的几年,后一届政府上来以后,往往把前一届的推翻了,这样造成极大资源浪费。”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李新良说。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还担心,一些地方政府、部门或个人会钻法律的空子,打“擦边球”。
庄公惠委员指出,草案规定“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那么,不在规划区内进行开发建设,是不是也应当按本法有关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实行?如果重污染企业转移到规划区外发展,怎么办?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林兆枢也提出:“在规划上往往这个县管不了那个县,比如两县交界处有很多的花岗岩,随意开采,下脚料、污水全部排到河流中,河流沿途经过若干个镇,但谁也没有治污的责任。这个问题必须重视起来。”
如何提高城乡规划法的执行力,常委会组成人员们纷纷提出建议。童傅委员建议,各级人大应把维护规划严肃性这个责任承担上,定期检查规划执行的情况。
近年来,中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乡规划往往赶上变化。为此,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法律要考虑得长远一些,要预先规划好。不然,等生米煮成熟饭,将追悔莫及。
李新良委员认为,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规划应当具有持续性和前瞻性。草案规定的“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这个时间应该再作延长。
“建设要有规划,不建设也要有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李连宁提出,为了防止一些地区,特别是边远地区因为没有划入规划区域而无序发展,应当在制定乡、村规划时,将所有区域尽可能纳入规划。
“要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必须加大对违反城乡规划法的处罚力度。”列席分组审议的全国人大代表马宗慧在调研中发现,基层在具体执行规划中,往往执法力度不够。
为此,马宗慧建议,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如对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拆除。
来源:新华网 2007年10月24日
“城乡规划法出台后,关键是要维护规划的严肃性,这是一件大事。”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童傅指出,“破坏规划的往往不是一般老百姓,而是某些政府、部门。今天规划好了,过几天换届了,就又改掉了,严肃性比较差。”
目前,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政绩盲目扩大建设规模,往往5年就能完成为期20年的规划指标。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担心,这将变相改变总体规划,如不严格限制近期建设规划的制定程序、修改程序,总体规划就会丧失约束力。
“现在,有些政府部门领导把城市规划建设作为自己的政绩,城市规划只管自己任内的几年,后一届政府上来以后,往往把前一届的推翻了,这样造成极大资源浪费。”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李新良说。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还担心,一些地方政府、部门或个人会钻法律的空子,打“擦边球”。
庄公惠委员指出,草案规定“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那么,不在规划区内进行开发建设,是不是也应当按本法有关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实行?如果重污染企业转移到规划区外发展,怎么办?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林兆枢也提出:“在规划上往往这个县管不了那个县,比如两县交界处有很多的花岗岩,随意开采,下脚料、污水全部排到河流中,河流沿途经过若干个镇,但谁也没有治污的责任。这个问题必须重视起来。”
如何提高城乡规划法的执行力,常委会组成人员们纷纷提出建议。童傅委员建议,各级人大应把维护规划严肃性这个责任承担上,定期检查规划执行的情况。
近年来,中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乡规划往往赶上变化。为此,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法律要考虑得长远一些,要预先规划好。不然,等生米煮成熟饭,将追悔莫及。
李新良委员认为,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规划应当具有持续性和前瞻性。草案规定的“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这个时间应该再作延长。
“建设要有规划,不建设也要有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李连宁提出,为了防止一些地区,特别是边远地区因为没有划入规划区域而无序发展,应当在制定乡、村规划时,将所有区域尽可能纳入规划。
“要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必须加大对违反城乡规划法的处罚力度。”列席分组审议的全国人大代表马宗慧在调研中发现,基层在具体执行规划中,往往执法力度不够。
为此,马宗慧建议,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如对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拆除。
来源:新华网 200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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