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立法工作 > 立法动态

劳动行政部门建立举报制度 受理对违反就业促进法行为的举报

浏览字号: 来源: 00:00:00
        新华网北京8月30日电(记者邹声文  李亚杰)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30日表决通过的就业促进法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对本法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举报制度,受理对违反本法行为的举报,并及时予以核实、处理。  

        就业促进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促进就业目标责任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促进就业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对所属的有关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和监督。  

        就业促进法还规定,审计机关、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对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来源:新华网  2007年08月30日
责任编辑: 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