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立法工作 > 法制天地

依法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张勇

浏览字号: 来源: 法制日报 2017年10月31日 08:15:25

    2017年9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七十四号主席令,公布了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这部法律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订中小企业促进法,社会关心、企业关注。社会各方面期待通过法律的修订和有效实施,进一步改善经营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中小企业是我国数量最大、最具活力的企业群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近年来的统计,中小企业的作用可以概括为“5、6、7、8、9”,即提供了50%以上的税收,创造了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完成了70%以上的发明专利,提供了80%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占企业总数的99%以上。这些数据表明,中小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社会就业、推动技术创新和保障社会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改革开放的历史证明,中小企业的不断发展,既是改革的重要成果,也是推动改革的重要动力。近年来,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对做好中小企业促进制度顶层设计、改革相关工作体制机制、修改完善法律制度提出了现实需求。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修改中小企业促进法,对于推动政府简政放权和经济转型升级,营造公平市场环境,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修改后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必将进一步激发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活力,保障中小企业健康成长,提升中小企业发展总体质量,并对我国经济社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从2014年1月法律修订起草组成立,到修订草案提交表决通过,修改中小企业促进法历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历时3年零8个月。在起草和不断完善修订草案过程中,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法律委员会和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全面深入调研,充分研究论证,积极与工信部等有关方面沟通协调,保证修订各项工作平稳进行,让法律的修订过程成为凝聚共识、提高认识和推动工作的过程。在法律修改过程中,有关部门陆续出台并实施了不少促进措施,为修改法律提供了宝贵经验和依据。在修法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处理好市场公平竞争与中小企业特殊保护的关系,着力增强法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既注重解决当前困难,也着力于长期性制度建设,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为长期发展战略。通过对法律的修改完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充分体现国务院政策措施,积极吸收地方成功做法,通过法律规定提升扶持政策的效力层级,释放制度红利,稳定了中小企业发展预期,增强了中小企业的获得感。

    修改后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将为广大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新法将原法由7章扩展为10章,条文由45条增加为61条。修订幅度较大,几乎涉及到原法的每一个条文。新法积极回应中小企业诉求和呼声,坚持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强化了政府扶持力度,着力解决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负担重、引进人才难等突出问题,注重与现行法律和有关政策的良好衔接。修改后的中小企业促进法,进一步明确了促进工作的管理体制机制,从国务院和地方两个层面明确了贯彻落实法律的责任主体。规范了财税支持的相关政策,在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明确了政策导向。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从宏观调控、金融监管、普惠金融、融资方式等层面多措并举,全方位优化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增设了权益保护专章,在收款权益、涉企收费、现场检查等方面切实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为了保障法律的有效实施,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增设了监督检查专章,加强法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此外,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在创业创新、市场开拓、服务措施等方面也作了不少重要的补充和修改。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相关配套规定和细则,把法律规定的税收优惠、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设立和使用管理、政府采购预留采购份额比例等方面的要求,尽快予以落实。各级政府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应当根据法律赋予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开展对有关部门和机构、单位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的跟踪监督。要加大对本法的学习宣传力度,既要对广大中小企业进行宣传,让它们及时了解国家的促进政策,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也要对涉及的相关部门、机构和单位进行宣传,为落实法律各项规定创造良好的环境。

    (作者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责任编辑: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