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审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订草案
多种经营合作社将有法可依
人民日报北京6月22日电 (记者彭波)2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订草案。
现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实施10年,截至4月底,全国共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188.8万家,是2007年的73倍。随着农村分工分业深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出现了由单一生产经营逐步转向多种经营和服务,出现多种新型合作社等新情况。对此,修订草案重新界定了法律调整范围,取消了有关“同类”农产品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中的“同类”限制,以列举方式扩大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类型,将农村民间工艺品、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农机、植保、水利等专业合作社纳入调整范围。
修订草案还规定,合作社成员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经营权、林权等作价出资。对于专业合作社之间的联合社,修订草案明确了联合社的成员资格、注册登记、组织机构、治理结构、盈余分配等问题。
责任编辑: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