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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组审议核安全法草案 提高信息披露的准确性

浏览字号: 来源: 人民日报 2017年04月26日 08:41:25

    人民日报北京4月25日电 (记者王比学)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核安全法草案二审稿进行了分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核安全事关重大,必须确保万无一失。核安全法草案二审稿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补充调研基础上对一审稿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总体上是好的。

    有委员提出,核设施安全与其他所有安全不一样,建议将“核设施的建设”单列一章。草案规定,“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公开本单位核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文件”,吕薇委员说,这样的规定很好,但草案并没有明确公开的信息是否准确应由谁来负责核实,要提高信息披露的准确性。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吕彩霞说,建议增加周边海域的实时监控和定期的信息公开的法律规定。列席常委会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陆波表示,公众都很关心核设施废料的流出,尤其是核电厂周边的居民会很留意核电站的安全。他建议除了向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告检测结果,在草案中还应加上一句“并及时公布”。

    委员们还提到,核事故发生后,应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作为优先选项。陈竺副委员长建议增加重视和加强核事故卫生应急处置工作的内容,提高核辐射的医学救援,特别是医疗救治能力,努力挽救伤员的生命。杨震委员补充说,在“核事故应急”一章中,应急方案的要素是什么,应说清楚,比如出了核事故,如何报警、疏散等。

责任编辑: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