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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组审议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

网络电影应纳入法律

浏览字号: 来源: 人民日报 2016年11月2日 09:20:46

10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与会人员提出,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经过两次审议,三审草案在电影产业发展原则、制度、支持和保障等方面吸收了各方面的意见,较好地回应了社会关切。但目前网络电影的问题比较突出,建议网络电影应该纳入修改草案。

孙志军委员说,目前,网络电影发展速度非常快,从2014年开始,网络电影出现了爆发式的增长,绝对数量和增长速度远远超过了传统意义上的电影。网络电影与本法所称的电影在技术上并无本质差距,都是用声音、影像讲述一个完整的故事,用高清数字设备进行拍摄和录音、录像,影像的质量基本符合影院放映的技术标准,与本法所称电影在拍摄制作环节上基本相同,所以从这个角度上说,列入电影产业促进法还是有必要的。建议在草案中增加一条,“采用与电影相同方式进行拍摄和制作,专门用于网络传播的网络电影,对其摄制,参加电影节展等活动的管理,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也有委员提出,网络电影的管理问题比较突出,亟须法律规范。目前传播的网络电影很大一部分成本低、制作粗糙,其中黑帮打斗、恐怖、封建迷信、校园暴力、同性恋、软性色情等噱头,通过片面渲染社会阴暗面,赚取点击率的不在少数,存在负面影响。

列席常委会的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尹汉宁也持有相同观点,他认为,网络电影现在已经是电影产业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传播方式之广、受众人数之多,超过了传统的放映方式,有必要进行管理和调节,应该纳入法律调整范围。(王比学)

责任编辑: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