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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委员:将前配偶纳入本法保护范围

浏览字号: 来源: 法制日报 2015年12月25日 08:33:58

    法制日报讯 记者陈丽平 近日在审议反家庭暴力法草案时,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委员金华建议将前配偶纳入本法保护范围,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以及前配偶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金华说,前配偶是一个特殊群体,虽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家庭成员,但由于他们之间曾经具有婚姻关系,进而具有类似于家庭成员的密切关系。实践中,离婚后还反复纠缠,甚至对前配偶实施身体、精神、性侵害的情况时常发生,有的离婚后由于住房条件限制,他们可能仍然必须共处于一个屋檐下。有的即使分别居住,由于具有抚养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也会不可避免地经常发生密切接触,这些现实问题常常给加害人造成可乘之机。全国妇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调研中就多次接到反映前配偶中发生暴力行为比较多的问题。如果法律对此能够明确规定,不仅会起到震慑作用,而且更重要的是,能够适用人身安全保护令措施,从而将受害者与施暴者隔离开来,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制止暴力发生,保护受害人安全。

责任编辑: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