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北京12月23日讯记者陈丽平 今天上午在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时,周天鸿委员建议生育一个子女也应享受相应的奖励和待遇。
周天鸿说,草案规定“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这实际上也就意味着生育一个子女不能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从我国人口与资源、生态、劳动力发展阶段的关系以及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的延续性和调整关系来说,生育一个子女也应继续享受相应的奖励和待遇,不应将生育一个子女和两个子女的政策割裂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