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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志健:做好与其他法律衔接和统一

浏览字号: 来源: 法制日报 2014年09月04日 08:28:55

    法制日报讯 记者朱宁宁 近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审议反间谍法草案时,白志健委员建议,反间谍法要注意与其他法律做好衔接和统一。

    董中原委员建议处理好反间谍法与刑法的衔接关系。首先,从调整范围上,刑法中间谍罪的客观方面比反间谍法草案还要广泛,草案主要调整的是泄密行为,但间谍罪的形式更多,二者并没有形成一个有机统一的体系。其次,从行为主体方面看,刑法中间谍罪的犯罪主体仅限于个人,并没有机构,而草案中却多次提及机构,对此应给予进一步论证。

    草案第二十七条规定,犯间谍罪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

    对此,白志健委员指出,间谍罪属于较严重的刑事犯罪,刑法中对间谍罪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考虑到法律的衔接和统一,他建议将草案第二十七条修改为“犯间谍罪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有关表述应与刑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一致。

    草案第三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行政拘留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作出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从法律的衔接和统一来看,这一条的表述应和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一致。”白志健建议增加规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责任编辑: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