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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兼顾经济社会建设和军事设施保护

——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军事设施保护法修正案草案

浏览字号: 来源: 新华网 2013年12月24日 08:38:48

  新华网北京12月24日电(记者黄小希)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24日分组审议军事设施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与会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修正案草案统筹兼顾经济社会建设和军事设施保护,适应了现实需要。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随着经济建设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军事设施保护与经济建设在土地、空域、海域、电磁频谱等方面需要统筹协调的问题增多,难度增大,有些地方或领域存在问题还比较严重。对此,修正案草案从完善统筹兼顾机制和措施、明确军事设施保护区域的划定标准、完善军事设施保护措施等方面对军事设施保护法作出了相应修改。

  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对军事设施保护法适时进行修改,对我国实现强国梦、强军梦,推动经济社会进一步全面发展,非常必要。同时,应对修正案草案进一步完善,明确相应的管理责任,更好地统筹兼顾经济社会建设和军事设施保护。

  龚建明委员提出,应考虑军事禁区或军事管理区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情况,给予适当补贴。他举例说,相邻两个地区,在非军事管理区的可以开展招商引资,而在军事管理区的却受到限制,在此类情况下,地方的经济发展就可能拉开距离。对于这些现实存在的问题,应进行适当考虑。

  当前,一些人片面强调经济利益,认为军事设施是浪费资源、阻碍发展。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加大对军事设施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

  李世明委员认为,长期的“和平环境”“和平建设”,让一些人产生了“不打仗”或者“仗打不起来”的麻痹思想,一些地区对军事设施保护工作不重视、不作为。因此,应军地合力,大力进行宣传引导,增强对保护军事设施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军地双方的管理责任、公民义务、法律责任等。

责任编辑: 包瓴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