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讯 记者陈丽平 近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审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时,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郑晓燕表示,应当适当缩小执法机关的自由裁量权。
郑晓燕说,草案在法律责任部分,规定对经营者违法行为可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处罚。加大处罚力度是十分必要的。但是一倍到十倍的处罚使自由裁量权空间过大,可能造成执法不公、处罚不公。建议按一般法律规定的五倍以下处罚,以适当缩小自由裁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