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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光铁:应推广环境工程监理制度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3年6月29日 15:09:33

中国人大网讯 6月27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会议分组审议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车光铁建议法律专设一章规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草案第24条提出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车光铁建议认为,除明确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外,还应进一步明确企业法人代表的责任。因为现在不少企业的法人代表和经营人是分开的,法人代表不点头,环保的投入很难落实。

车光铁还建议对草案第32条建议进行适当补充和完善。他说,应明确规定建立环境工程监理制度。此项工作是2012年国家环保部已正式下发相关通知,目前是全国已有大约三分之一的省市启动了这项工作,从制度的设计、操作和成效等方面来看,通过推行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非常有利于实现建设项目全过程的管理,对全面提升工程质量、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作用也是非常明显的。将此项工作纳入草案的条文,并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推广。

责任编辑: 向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