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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向社会公开安全方面信息

浏览字号: 来源: 法制日报 2013年6月27日 09:36:23

  法制日报北京6月26日讯 记者朱磊 今天被提请审议的特种设备安全法草案对特种设备安全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问题作出了规定。

  有的常委委员提出,有关监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特种设备安全方面的信息,并发挥社会各方面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的作用。

  全国人大法律委经研究,建议在草案有关章节中增加以下规定:一是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的违法行为,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二是规定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安全总体状况。三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组织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进行监督抽查,并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查结果。四是规定国家鼓励投保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发挥保险公司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安全的督促作用。

责任编辑: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