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讯 记者朱磊 在分组审议特种设备安全法草案时,张少琴委员建议,应规定特种设备使用者的告知义务。
张少琴谈到,考虑到特种设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具有较大的潜在危险性,因此特种设备的使用者,有义务定期向公众告知该设备的潜在危险性和安全使用状态。公众也有权对特种设备的危险性和安全状态向使用者查询并享有知情权。因此法律应强调告知义务和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