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振超:特种设备从业人员必须登记
法制日报讯 记者朱磊 在分组审议特种设备安全法草案时,许振超委员建议,应对特种设备从业人员实行登记。
草案规定,特种设备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及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负责。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许振超说,该条规定只谈到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责任,缺少了特种设备从业人员登记的内容。因为在特种设备生产、运行中容易对人员的生命安全造成伤害,建议对特种设备从业人员应当在县级以上的监督部门登记建档。
责任编辑: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