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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应当尽量减少授权

浏览字号: 来源: 法制日报 2013年4月25日 10:16:03

  法制日报讯 记者朱磊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23日下午分组审议特种设备安全法草案时,陈斯喜委员表示,有些能够在法律中明确的,应尽量减少授权,直接在法律中作出明确规定或者采用附件的方式列明有关要求。

  陈斯喜说,为了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减少层层配套立法,建议能否从特种设备安全法做起,有些能够在这部法律中明确的,尽量减少授权。这一草案规定的授权比较多,其中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现在特种设备目录已经有了,多年来一直在实行,已经很成熟了,建议把这个目录直接作为附件附在特种设备安全法后面,然后在该条中增加规定,当需要调整目录时,授权特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报请国务院批准作出调整。

责任编辑: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