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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责任

浏览字号: 来源: 法制日报2013年4月24日 08:47:46

  法制日报北京4月23日讯 记者陈丽平 今天被提请审议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强化了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的责任。

  从行为后果看,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食品药品的虚假广告,对消费者造成的损害更为严重,应当强化其责任。

  据此,草案增加以下规定:“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食品药品等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责任编辑: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