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北京4月23日讯 记者陈丽平 今天被提请审议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加大了对经营者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草案规定,经营者有相关违法行为的,除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外,可根据情节处以罚款。同时,将罚款由“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提高为“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修改为“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