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司委立法调研组到山东泰安调研
4月12日到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隋明太带领全国人大内司委立法调研组,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时立军等陪同下来我市开展行政监察法(修订)立法调研。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鲁豫会见了全国人大立法调研组一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唐家品出席情况汇报会并致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齐承芳、秘书长樊玉信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听取了我市关于贯彻实施行政监察法工作情况的汇报,并与各县市区监察局负责同志进行座谈,了解相关情况。自1997年5月行政监察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行政监察主管部门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有力地促进了行政机关的廉政建设,监察职能得到有效发挥。参加座谈的我市有关人员认为,相较于1997年颁布实施的行政监察法,行政监察法(修订)草案进行了较大的修改,在立法的目的中增加了“推进依法行政”的规定,扩大了监察对象的范围,调整了监察程序等,增强了可操作性,对进一步完善我国行政监察法律制度,更好地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具有重要意义。与会人员还就修订草案的部分条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隋明太对我市贯彻实施行政监察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说,行政监察法实施近12年以来,泰安市行政监察工作取得很大成绩,行政监察法在促进行政监察工作的开展,推动政府机关高效运转、廉政建设和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是各级共同努力和各级人大监督支持的的结果。他希望泰安市再接再厉,继续抓好行政监察法的实施工作,进一步发挥好行政监察工作的实效作用。
在泰期间,调研组一行还先后到环山路、泰山方特欢乐世界、市行政审批中心、行政投诉中心、城市规划展厅等地深入考察,了解泰安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并对我市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市、打造国际旅游名城步伐给予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