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08年1 2月2 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 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