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司委到广东东莞万江区牌楼基社区调研
昨天下午,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一行莅临万江区牌楼基社区,开展《村委会组织法》修订立法调研。
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张学忠一行,在省、市有关部门领导的陪同下,来到牌楼基社区,对《村委会组织法》(修订)进行立法调研。
据了解,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1988年颁布实施的《村委会组织法》尽管已经过多次修订,但在村委会性质界定、党支部法律地位、村干部任职期限等方面仍存在着亟待改进和完善的地方,目前,修订《村委会组织法》已被提上全国人大立法议程。
调研中,万江街道党委委员叶爱青、牌楼基社区两委干部,分别向调研组一行汇报了万江街道以及牌楼基社区贯彻落实组织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公开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万江牌楼基社区按照“一法两办法”的规定,依法进行民主选举,选民参与率达90%以上;规范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居务公开、规范民主决策机制和理财管理制度,积极领导和支持群众依法参与社区事务管理,监督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落实,有效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调研组一行对此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村委会组织法》在万江得到了很好的落实。调研组一行还认真听取了各级领导、居民代表、党员代表等,就干部任期、居民小组一级的管理、如何有效防止贿选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表示,将把收集到的建议进行整理交全国人大,作为《村委会组织法》修订立法的依据。
责任编辑: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