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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司委就《村委会组织法》到浙江义乌调研

浏览字号: 来源: 义乌商报2008年11月14日 11:12:02

  义乌商报讯(记者刘军)11月12日、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副主任委员隋明太一行6人在我市就修订《村委会组织法》进行了调研。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1988年颁布实施的《村委会组织法》在村委会性质界定、党支部法律地位、违反选举原则的惩戒机制、村干部任职期限等方面存在着亟待改进和完善的地方,修订《村委会组织法》被提上全国人大立法议程。

  在义调研期间,隋明太一行深入到部分镇、街道及村(居),与基层干部座谈交流,倾听普通群众的建议与意见。在昨日上午举行的座谈会上,市领导楼林禄、王奎明分别介绍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贯彻落实《村委会组织法》等方面的情况。市委组织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民政局等部门负责人以及来自相关镇、街道的人大干部、部分人大代表、村干部代表等,围绕贯彻实施《村委会组织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了发言,并就修订《村委会组织法》提出了建议与意见。

  调研组表示,在义乌开展调研工作深受启发,收获很大,将认真梳理、归纳各类建议与意见,在修订《村委会组织法》时充分加以考虑与体现。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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