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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产业布局应科学规划不能哪都上不能搞遍地开花

浏览字号: 来源: 法制日报 2013年8月30日 09:01:33

  法制日报讯 记者张媛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近日分组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可再生能源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中,常委委员和人大代表对规划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陆浩委员建议,要进一步加强规划的科学性。他说,可再生能源产业被认为是新兴产业,是与高技术产业联系在一起的,具有象征意义,各地都争前恐后地上新能源产业。但它不是用来装点门面的,要在具备资源优势的地方发展。因此如何来布局应该有正确的宏观指导,不是什么地方都可以上,不能搞遍地开花的工程。

  张兴凯委员说,报告提到在规划方面存在问题,一是地方规划和国家规划衔接不够,二是电网规划与可再生能源规划脱节。对此,应加强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比如长江实施梯级开发,开发以后如何实现联合调度,发挥发电、防洪、航运的作用,就应作出科学规划。这其中有很多科学技术问题,需要组织科技攻关项目来解决;也有管理方面的问题,需要协调各方面利益。

  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甘道明指出,可再生能源在我国有规划,但规划不全面、不细致,上下衔接不够。甘道明认为,在规划制定过程中应多听取地方意见。

责任编辑: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