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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各执法机关规范化建设

浏览字号: 来源: 法制日报 2013-7-3 08:44:02

  法制日报讯 记者陈丽平 近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时,一些常委委员提出,公安机关规范化建设取得的经验,不应只停留在公安机关,应推广到各执法机关。

  何晔晖委员说,从2008年开始,公安系统开展了执法规范化建设。经过近五年不懈努力,这项工作取得了非常可喜的成绩。在整个公安系统,执法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办案场所有了很大改善,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得到了很大提高,特别是执法信息化建设上了一个很大台阶。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提高了,办案的质量提高了,民警的综合素质也提高了。

  陈斯喜委员会前参加了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调研。他讲了三点体会:一是高度重视。公安部把这项工作作为推进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和各项执法工作迈上新台阶的重要抓手,下了很大力气来抓。各级政府和各级公安机关也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二是力度很大。对各种执法行为的各环节都制定了严密的制度,实现了制度全覆盖。制度制定以后,公安机关非常重视人员培训,基本上实现了全员培训,要求每一个民警对所担负的职责和所从事的各项执法行为的制度做到了如指掌,对一些重要的执法岗位考核后才能上岗。三是效果明显。公安民警在理念上有很大改变,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执法公信力有明显提高。

  陈斯喜提出,公安机关应把执法规范化建设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要避免一阵风。同时,建议把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经验推广到各个机关。各机关都应该像公安机关一样重视规范化建设,像公安机关一样抓规范化建设,只有这样,我们的依法治国才能上升到一个新台阶,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行政执法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公安机关走在了前列,其他许多机关也应该像公安机关一样重视规范化建设。

责任编辑: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