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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立法质量压缩司法解释空间

浏览字号: 来源: 法制日报2013年4月26日 09:38:37

  法制日报北京4月25日讯 记者张媛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今天上午分组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司法解释集中清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中,有常委委员建议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压缩司法部门解释法律的空间。

  李盛霖委员说,今后要在提高立法质量上下更多的功夫。这是一条从根本上减少司法解释、规范司法解释的措施。而提高立法质量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就是在今后的立法工作中,特别是在法律可行性上做更多的工作。

  李连宁委员也建议要进一步提高立法可操作性。现在有法不依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法律规定操作性不强。法律更具体、更有可操作性,才能真正树立法律的权威。

  郑功成委员同样指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的一个头等重要的任务,就是如何提高立法质量。只有有质量的法律才有权威性和严肃性,否则法律实施必然要大打折扣。因此,要多在立法质量和可操作性上下功夫,这样司法部门解释法律的空间就大大缩小了,甚至没有必要再进行解释。同时,郑功成还希望司法机关与立法机关能够建立良性互动机制。“两高”应当接受立法机关的监督,但立法机关制定出来的法律到底有没有瑕疵,司法机关在执行中有深切的感受。因此,司法机关应当适时提出立法与修法建议,而不是将司法解释权变相扩成了部分立法权。如果今后良性互动了,司法解释滥用、走样的情形就会改变。

责任编辑: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