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执法检查报告显示著作权意识需进一步加强
人民日报北京8月28日电 (记者王比学)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作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著作权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著作权法自1991年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司法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在依法促进著作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著作权工作法治化水平得以提高。
报告显示,虽然著作权法贯彻落实取得了很大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著作权意识需进一步加强。有的企业不尊重著作权,窃取他人创作成果和科研论文,未经许可、不支付报酬就使用他人作品。有的网站非法转载他人作品,甚至对其他网站的内容进行全网抓取。一些著作权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权的意识不强,存在怕“打官司”的心理。少数群众著作权意识淡薄,对著作权认知度不高,社会上尚未普遍形成尊重智力创作、尊重著作权的良好氛围。
检查组建议,广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增强全社会著作权意识;提升著作权创造和运用水平,推动著作权产业健康发展;加大执法力度,实行更加严格的著作权保护;完善著作权管理体制机制,努力实现社会共治;提质增效,全面加强著作权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抓紧修改著作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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