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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 电动自行车相关问题突出

浏览字号: 来源: 人民日报 2016年12月22日 09:08:09

    12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胜俊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作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王胜俊表示,总的看,道路交通安全法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和执法能力基本适应道路交通快速发展的形势,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权益。但王胜俊同时也指出,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高发,许多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道路严重拥堵,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报告认为违法生产、销售、使用车辆现象大量存在是法律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之一。其中,电动自行车绝大多数超标,大量速度快、体积大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违规行驶,增添交通乱象,事故多发高发。同时,近几年“老年代步车”“残疾人助力车”等各式各样的低速电动车逐步蔓延。这类低速电动车的生产企业及车辆普遍未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各项技术指标基本不符合汽车强制性标准,安全性能差,加剧交通混乱,易发交通事故。

    另外,报告也认为部分道路及安全设施建设管理滞后。部分公路特别是农村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不足,农村公路的危险路段已超过160万公里,占农村公路总里程40%以上,亟待增设安全防护设施。报告还特别指出,当前停车位建设管理特别是大中城市严重滞后,停车位不足问题突出,一些新建项目未执行停车位配建标准,部分城市乱停车现象严重。

    执法检查中还发现,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违规现象普遍,超速超员、酒后驾驶、强行超车、疲劳驾驶、遮挡号牌、抢行加塞、开车使用手机等行为大量存在。部分非机动车驾驶人特别是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道行驶、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随处可见,许多行人漠视交通规则。2015年,全国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4.42亿起,近90%人身伤亡交通事故是因违法行为导致的。

    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报告建议坚持综合施策,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要进一步增强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加强严格执法和完善法律制度,努力营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张 璁)

责任编辑: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