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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 解决“谁来服务”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

浏览字号: 来源: 新华网 2015年12月25日 09:12:39

    新华网北京12月25日电(记者施雨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5日分组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完善社区服务、加强人员培训、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与会人员纷纷为尽快发展养老服务业、使老年人“老有所依”出谋划策。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指出,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总体上与中央要求和老年人日益增长的需求存在较大差距。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养老服务涉及医疗、康复、护理、心理等多学科知识,专业护理人才培养严重滞后。为老年人服务的社会组织发育缓慢。现有养老服务机构普遍存在招人难、留人难的困境。同时,因文化素质不高、流动性大、社会偏见等原因,取得资质的护理人员极度缺乏,服务质量难以保障,急需解决“谁来服务”的问题。

    王乃坤委员认为,居家养老应是未来发展的方向。“居家养老,必须要有社区服务功能的支撑才行,我想如果老人在家打一个电话,通过社区服务就能够解决问题,多数老年人还是愿意选择居家养老。政府应该加大对社区养老功能的投入,在这方面舍得花钱。”

    全国人大代表王凤朝则表示,从基层进行的调研情况来看,专业化养老服务人员明显不足,尤其是具有专业水准的养老服务人员严重不足。“养老服务人员以下岗失业人员以及外来务工人员为主,年龄偏大、文化偏低、护理能力不强,多数只能做到基本的护理操作层面,缺乏医疗、康复、护理以及心理学方面的专业知识。”

    “在我工作的大学里有个护理学院,三年前做了一个新的尝试,办了一个‘义工型的老人服务团队’,由护理专业老师来操办。”全国人大代表黄玉山说:“我们在社会上招募了一批中青年,主要以妇女为主,学历都不是很高,大概初中、高中的程度,大学提供了一年培训的课程,培训他们做一些医护、康复、心理,主要是针对老人,他们参加短期一年的培训课程,还可以拿到一些生活津贴,一年后完成培训就可以拿到证书,凭证书就可以到老年服务的机构去从事全职或兼职的工作。我们三年来已经培养了2000多人,效果还是不错的。”

    全国人大代表蔡素玉则建议对私人养老院的工作在法律法规方面尽快设立保障制度。“对这些私人养老院也要有法律法规对他们作出一些要求,比如对服务的水平、人员的水平、设施配套等等进行规范,防止有一些养老院虐待老人。”

    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有2.12亿,占人口总数15.5%,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口1.37亿。预计202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2.43亿。在我国老龄化快速发展进程中,少子无子家庭剧增,空巢、失能、高龄、贫困等多种现象叠加,各种老龄问题短期内同步呈现,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严重挑战。

责任编辑: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