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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法执法检查报告指出支农投入机制有待完善

大多市县财政无力加大对农投入

浏览字号: 来源: 法制日报 2015年11月3日 08:58:10

    法制日报北京11月2日讯 记者张媛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今天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宝文所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农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监督工作计划,常委会检查组于今年4月至9月对农业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是粮食安全、农业投入与支持保护、农村金融服务及农业生态补偿等。

    报告介绍,各级政府按照农业法的规定加大支农投入。2010年至2014年,全国一般预算农林水支出累计57272亿元,年均增长14.6%。2015年,全国预算安排农林水支出16953亿元,比上年增长11.4%。“十二五”期间,中央安排农业基建投资10790亿元,比“十一五”增加4990亿元。

    但是,报告指出,虽然近年来各级财政支农投入数量不断增加,但与农业发展的需要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支农投入机制有待完善。绝大部分市县财政主要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无力加大对农业、农村公共事业的投入。现有支农投入存在结构不合理、使用分散、效率不高等问题,涉农补贴项目“点多、面广、量小”问题突出。

    报告指出,现阶段我国农村金融总体上发展滞后,城乡金融发展的差距较大,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问题仍比较突出。农业保险不能满足广大农户特别是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实际需求,保障水平偏低,保险金额仅占全部生产成本的三分之一。

责任编辑: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