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农业法执法检查组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法制日报北京9月25日讯 记者朱宁宁全国人大常委会农业法执法检查组第二次全体会议今天在北京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向巴平措、张宝文出席会议。张宝文在会上做了发言。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农村是法治建设相对薄弱的领域,必须加快完善农业农村法律体系,同步推进城乡法制建设,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制方法做好‘三农’工作。”农业法在众多的涉农法律中起着大纲作用,这部法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要求,奠定了依法兴农的法律基础。正因为如此,全国人大常委会自农业法颁布以来,已先后九次对农业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今年4月到9月,执法检查组分赴河北、辽宁、山东、湖北、广西、四川、陕西、新疆等省(区)进行检查,同时委托内蒙古等8省(区)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农业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围绕粮食安全、农业投入与支持保护、农业生态补偿和金融服务“三农”等检查重点,广泛听取意见,认真研究问题,形成了向常委会报告的初稿。
会议听取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检查组成员对执法检查报告稿的意见和建议。
张宝文在会议上做了发言。他说,从检查情况看,各地、各部门都很重视农业法及相关法律的贯彻实施,认真落实中央农村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务院各项强农惠农措施,广泛宣传法律,及时制定配套法规、规章,不断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了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在农业领域,还存在着农业生产投入不足,粮食稳产增产难度加大,农村金融发展程度较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亟待加强,扶贫任务依然艰巨等问题和情况,需要认真研究,加大工作力度。
据悉,修改完善后的农业法执法检查报告将提交近期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