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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改善水环境为立法核心

浏览字号: 来源: 法制日报 2015年08月28日 08:27:22

    法制日报北京8月27日讯 记者张媛 关于检查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建议,做好水污染防治法与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的衔接,明确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立法思路。

    报告建议,完善流域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明确地方政府的环保责任,强化对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及其负责人的考核。强化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加大对违法企业及相关责任人的惩处力度。明确公民参与水污染防治的权利和义务。建立水环境风险评估、应急与公共监测预警制度,完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饮用水安全保障、排污许可、区域流域联防联治和生态补偿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强化经济手段和激励政策,完善地下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有关规定,细化和明确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措施。加快制定出台排污许可、饮用水安全保障、生态补偿等配套法规,将水污染防治法修改列上日程。

责任编辑: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