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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树声: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

浏览字号: 来源: 法制日报2011-09-15 08:41:01

  □关注农村土地承包法执法检查

  法制日报长春9月14日电 记者李吉斌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蒋树声带队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农村土地承包法执法检查组(结合检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今天来到吉林省长春市,开始在吉林省进行为期4天的执法检查。

  今天上午,吉林省副省长王守臣就吉林省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情况进行了汇报。据介绍,吉林省始终高度重视土地承包工作,把完善土地承包关系作为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具体工作集中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狠抓学法普法;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努力健全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和政策体系;三是狠抓调解仲裁,积极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四是积极搭建平台,努力推动土地流转市场发育;五是加大执法力度,认真查处非法征用、占用土地,违法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行为。自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颁布实施以来,吉林省土地方面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农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吉林省发改委、省高级法院、省林业厅等部门作了补充汇报。

  蒋树声对吉林省在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方面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强调,要充分认识农村土地承包工作的重要性,农村土地承包工作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农民利益、农业发展和农村稳定;要切实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是对农民最直接、最具体、最实在的保护;要依法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要遵循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要尊重农户的流转主体地位,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服务和管理;要切实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各级政府要加强指导和支持,为调解仲裁工作有效开展创造条件,依法设立调解仲裁机构,加强仲裁队伍建设。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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