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至立率执法检查组就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到辽宁检查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08-18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8月1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至立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我省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为期5天的执法检查。当天,检查组一行在辽宁友谊宾馆听取了我省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相关情况汇报。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汪恕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副主任委员陈斯喜,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等检查组成员和陪同检查的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晓初出席汇报会。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许卫国向检查组汇报了有关工作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仲跻权主持会议。

  自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我省通过大力加强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培训、积极做好劳动合同法相关政策法规的配套衔接、加强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服务和管理、全力维护职工劳动保障权益等措施,使全省劳动者的各项劳动权益得到较好维护,劳动关系进一步和谐稳定。目前,劳动合同签订率稳步提升,到今年6月末,全省企业单位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6%;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明显改善;劳动用工备案量日趋增加;农民工劳动合同率显著提高;企业职工工资稳步增长。

  陈至立在听取汇报后讲话。她对我省积极、扎实地贯彻劳动合同法,并取得的良好成效给予充分肯定。陈至立指出,认真贯彻实施好劳动合同法,对保护劳动者基本权利,促进企业全面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辽宁要进一步抓好劳动合同法的宣传普及;要扎实推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和集体合同制度;要通过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促进企业在追求自身利益的过程中不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从而真正实现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8月16日至20日,检查组将到沈阳、大连、鞍山等市进行检查,听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到有关企业实地考察。(记者谢文君)

  

来源: 辽宁日报;2011-08-17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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