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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组到大庆检查

浏览字号: 来源: 法制日报2011年7月12日 09:13:11

  法制日报见习记者李吉斌

  “我公司在企业与员工代表充分协商后,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依法签订了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合同,并已在劳动保障部门备案。”黑龙江省哈尔滨啤酒(大庆晓雪)有限公司总经理王继昌介绍说。

  “你们公司在开展集体协商时如何确定工资的上涨幅度?”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石秀诗问。

  “我们公司员工的工资增长幅度不低于国家物价水平的上涨幅度。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员工的月平均工资在1200元左右,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以2010年为例,员工的平均月工资已达到3000元。”王继昌回答。

  7月9日,以石秀诗为组长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组来到黑龙江省大庆市开展执法检查。上午,检查组听取了大庆市政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市总工会的汇报;下午,检查组深入到企业,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啤酒(大庆晓雪)有限公司实地检查劳动合同法在企业的实施情况。

  检查组就大庆晓雪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劳动合同签订、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及劳务派遣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

  据王继昌介绍,大庆晓雪公司与所有员工(601人)依法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其中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232份,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69份,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

  “截至目前,公司无一起因劳动关系产生的纠纷、投诉事件,劳动关系投诉率为零。”王继昌说。

  据了解,大庆市将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作为加强社会管理、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截至2010年底,全市累计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户数达到1.6万户,签订合同人数35.2万人,签订率96%,与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相比提高了5个百分点。建筑、制造、采矿业和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也有大幅上升。

  “我市实行了最低工资标准备案制度、建立了工资宏观调控机制及集体合同协商机制。”大庆市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洪恩介绍,全市3011户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占建会企业的50%,覆盖职工11.2万人,共签订集体合同8024份,其中工资集体协议2556份,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合同2457份。

  据了解,目前我国一些企业开展集体协商的意愿较低,加上非公有制小企业工会组建率低,并且客观上存在“企业不愿谈、职工不敢谈”的问题,这都影响了集体合同的进一步推进。

  检查组对大庆晓雪公司在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工作中取得的成效予以肯定。在结束对大庆晓雪公司的检查时,石秀诗强调,要进一步提高对集体协商机制重要性的认识;要充分发挥企业工会的作用,改变企业经营者不乐意,地方工会不主动,企业工会不积极的现象;要完善集体协商的制度和程序,不能让企业与职工的集体协商流于形式;要进一步提高集体合同的签订率,扩大集体合同的覆盖范围。

责任编辑: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