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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承贵:食品安全要采取“高压”态势 起码打三年攻坚战役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1年6月30日 19:40:19

    中国人大网讯 2011629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8个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陈承贵说,2009年食品安全法颁布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了两次执法检查,特别是这次执法检查,时机特别好,成效也给予了充分肯定,特别是对存在的问题也找的比较准确、全面,对下一步食品安全工作的措施建议也是可行的。但是,鉴于当前我们国家食品安全方面的严峻形势,除了工作层面之外,这个报告是不是能够再严厉一些、再坚决一些、措施再具体一些。

    陈承贵说,食品安全法颁布之后,公安部,特别是法院、检察院是不是按照全国人大颁布的食品安全法,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食品安全法的打击标准,哪些有罪,哪些非罪,有罪的判几年,特别是法院应该出台司法解释,配合食品安全法。这个报告也说到了要加大打击力度,打击的依据是什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依据是什么?建议人大督促法院、检察院在一定的时间内拿出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司法解释,以加大惩处刑罚的力度。

    陈承贵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这个事情不是说到嘴上、写在纸上、停留到一般性的研究、一般性的部署、一般性的检查上了,要采取打破常规的“高压”态势。我想作为战役攻坚,起码做三年。一是控制源头。首先就是要建立各个行业、各个门类的食品安全标准,现在已经有一些了,但是还要进一步完善健全,而且不要总停留在研究上,而且要迅速制定、迅速公之于众,既要向生产企业、销售环节公布,也要向全国人民公布。根据这个标准进行检查,处罚,打击。二是层层落实责任制,第一个责任人就是生产企业。第二个责任人是销售环节的责任人。第三个责任人是市、县长,这个部门、这个地区出了事,就要追究市县长的责任。第四个责任人是更高层次部门领导。三是要依法打击,毫不手软。现在光靠诚信、光靠道德解决不了问题,这些人受暴利的驱动,胆大妄为。这边赚钱了,那边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受到了威胁。国际上对中国食品一是不敢进口,二是不敢来中国。所以打击的力度一定要加大。最高法应就食品安全问题制定司法解释,加大打击力度,不打击这个问题解决不了。光罚款、停业,他们不怕,那些人有利可图什么都不在乎了,罚十万、二十几万都不当回事,要加大打击力度。四是加强监管。

责任编辑: 苏大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