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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管要从应对走向预防

聚焦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系列报道之四

浏览字号: 来源: 法制日报2011-06-17 08:34:12

  法制日报记者张媛

  今年4月,一场由馒头引发的食品安全监管风暴从上海刮向全国。4月11日,上海“染色馒头”事件曝光。第二天,上海即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馒头大检查”。随后,内蒙古、天津、山东、江苏、浙江等地的多个城市都展开了针对馒头市场的专项整治。

  近几年,我国食品安全事故接连发生,随之而来的就是一次次雷厉风行的大规模整治活动。

  “食品安全有其特殊性,这个特殊性就在于它没有试错机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如此表示。相对上述“事后扑火”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建立一种制度发现食品中的潜在危险,做到预防在先,显然对于确保食品安全更有效果。

  2009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开始施行。其中专列两个章节分别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进行了规定。两年过去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和标准体系的建设情况如何?

  风险监测网已初步建立

  “卫生部已在全国初步建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该网络由32个省级单位、241个地市级和377个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医院参与,主要开展食品污染物、食源性致病菌和食源性疾病的监测工作。”近日出席第三届中国食品安全论坛的卫生部副部长尹力介绍说,卫生部将在3年内基本建成覆盖省、市、县三级,并延伸到农村的全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此外,还成立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进一步加强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能力。

  尹力介绍,2010年我国第一次组织了全国范围内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通过对67种食品、12万余份样品、157个项目的监测,获得了大量翔实的监测数据,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的修订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依法加强食品风险监测,完善预警机制,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是政府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食品安全法施行后,各省(区、市)积极开展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建设工作。

  广东省制定了《广东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2010—2011年)》,确定广州市等8个地区为省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初步形成了由省、地(市)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部分试点医院组成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技术体系。

  为完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内蒙古自治区举办了4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培训班,从食品样品采样、实验室检验、质量控制、数据上报等方面进行了培训。

  河北省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纳入了该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同时,着眼于提高食品安全技术支撑能力,该省卫生系统在全省疾控机构建立了省、11个设区市、58个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验室;农业系统建成了6个省级检测中心、31个县级蔬菜质检中心、153个速测站;质监系统在10个设区市32个重点县各建成了食品检验中心。

  风险监测计划经费不足

  随着风险监测评估体系的建设初见成效,一些无法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也随之出现,资金缺乏便是其中主要的一点。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实施面临资金困难,中西部地区完全依靠中央转移支付经费开展监测,东部9省承担国家监测计划的经费尚难以落实。”卫生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负责人算了一笔账:根据国家八部委关于监督抽查的要求,结合山西省食品生产加工的实际,按照监督抽查一年两个频次,每个频次每个产品检验费用(检验费、买样费、抽样费等)2000元计算;风险监测一年4个频次,每个频次每个产品检验费用1000元计算,如果按照检查频次全面覆盖全省2488家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10347种产品,全省质监系统每年共需食品安全监督检验经费8277.6万元。

  “上述经费尚未覆盖其余的4800余家食品小作坊。而2010年山西省市县三级财政仅拨付食品安全监管经费1024.58万元,与实际需要有很大差距。”该负责人表示。

  他建议,各级政府应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把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特别是基层监管检测经费、设备购置费用等列入财政预算,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国家应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以有效解决食品安全经费严重不足等问题。”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建议。

  食品监管缺乏统一标准

  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要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广东省质监局相关负责人却表示,目前,大部分食品安全标准尚未出台。由于无标准,在对食品进行监管时,监管部门无法准确把握食品内在质量存在的问题有多严重,一些食品不合格也无法认定是否违反食品安全标准,从而无法进行处罚。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亦表示,迄今为止,除66项乳制品国家安全标准外,大部分食品安全标准尚未出台。而且,原有的食品标准虽门类齐全、数量众多,但对于一些比较敏感、关注度高的产品或项目,标准滞后问题十分严重。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曾发布,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47种非食用物质和可能在22种食品中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其中有30余种因没有检验方法、标准而无法检测。

  “目前,我国食品标准体系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等组成,各类食品标准又分散在农业、质监、卫生等多个部门,不尽统一,给食品安全监管增加了难度。”该负责人介绍。

  因此,他建议加紧整合各类食品标准,尽快建立和完善统一有序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提高食品安全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食品的生产和经营。同时,要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充分考虑现实中各个部门之间存在着职能交叉、推诿、扯皮、脱节等问题,使法律更具操作性、可行性。

责任编辑: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