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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组到铜陵市检查

于呐洋

浏览字号: 来源: 法制日报2011年06月01日 10:14:14

安徽省铜陵市颐寿老年公寓的志愿者在辅助老人们做运动。

  文/图本报记者于呐洋

  5月28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组一行,走进了安徽省铜陵市颐寿老年公寓。

  当全国人大常委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组组长、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建国走进五楼的一个单间时,84岁的耿大爷正在看书。

  耿大爷一个人住在一套一室一厅约50多平方米的房子里,有自己独立的厨房、卫生间、客厅。在这套房子里,耿大爷还养了4只小鸟,在房间里种着花。

  “我来这里一年多,每月所有的花费一共是2000多元,我自己可以承担。住在这里生活很方便,也减轻了子女的负担。”耿大爷握着陈建国的手,笑着讲述自己的生活。

  耿大爷所住的铜陵市颐寿老年公寓,开办十多年来,已成为铜陵市目前规模最大、入住老人最多、社会信誉良好的老年公寓。

  “我住进来半年了,感觉很开心。”98岁的崔奶奶,是这里年纪最大的一位“老寿星”,她头脑清楚,吐字清晰。

  截至2010年底,铜陵市60岁以上人口11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4.86%。

  近年来,铜陵市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机构养老服务方面,截至2010年底,全市养老机构已发展到22所,拥有床位总数2200张,实现了每千名老人拥有社会福利床位20张,超额完成了全市“十一五”规划的目标。

  在社区养老服务方面,铜陵市推行6种社区养老服务新模式,即家庭自助、邻里相助、老年互助、社区扶助、志愿帮助和机构辅助。

  在居家养老服务方面,自2007年以来,铜陵市连续5年将居家养老服务列入市政府民生工程,不断完善制度。自2010年7月1日起,铜陵县为城乡70周岁以上,生活不能自理的独居或“空巢”低保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在安徽省率先实现了居家养老服务城乡一体化,促进了公共服务均等化。

  5月29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组一行,来到铜陵市铜官山区2881890社区信息服务中心,该中心是铜官山区集社区信息服务、老年人服务和家政服务三大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信息服务平台。自2008年8月成立以来,该中心竭力打造便民服务“一刻钟生活服务圈”,对区内年满70周岁、独居、享受低保或被认定为低收入家庭的老人,由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低保老人家庭每天1小时,低收入家庭每天半小时。服务时间可累计,服务项目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保洁、陪护等。

  陈建国在铜陵检查结束时表示:“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方面,铜陵市的一些做法走在了前面,值得总结推广。”

责任编辑: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