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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法配套法规还不够健全

浏览字号: 来源: 法制日报2010-12-21 09:36:22

  法制日报北京12月20日讯 记者陈丽平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华建敏今天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作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节约能源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时说,节能法的相关配套法规和标准体系还不够健全,影响了节能工作的全面推进。节能法要求制定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供热计量收费管理办法等尚未出台。

  华建敏指出,从检查情况看,各地区节能工作进展还不平衡,节能法贯彻实施和节能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交通运输、公共建筑等一些重点领域的节能工作,缺乏系统的专门性配套法规的支持。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的能耗限额标准缺失。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标准和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准需要进一步扩大范围,大部分工业用能设备没有能效标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和产品还没有完善的行业节能标准。同时,节能标准的制定对现有技术水平迁就多,一些高耗能行业的准入门槛过低。

责任编辑: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