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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晔晖: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的工会组建工作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09年11月24日 09:46:19

    中国人大网讯 10月31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时,何晔晖委员说,常委会安排在今年全球面临金融危机,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进行工会法执法检查,是非常必要的。通过这次执法检查,了解了当前在贯彻实施工会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也总结了2004年人大常委会对工会法执法检查以来取得的成效,我觉得都非常好。自上一次工会法执法检查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工会的高度重视下,工会法贯彻实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特别是在非公有制企业、外资企业工会组建,以及农民工入会等方面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同时,在职工的维权方面也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我参加了这次工会法的执法检查,在检查过程中,也感到还有一些问题,就此谈几点建议。

    第一,要进一步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以及劳务派遣单位的工会组建工作。从目前看,这些企业的职工入会情况有了一定的改变,但是入会率仍然不是很高,特别是农民工的入会率还不到50%,劳务派遣单位的问题也比较多。这些企业,由于规模小、不稳定,工人的流动性大,企业老板本身不欢迎,工人自己也没有加入工会的积极性。因此,给这部分企业的工会组建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但维护职工的权益,如果没有工会组织的参与,是很难做到的。所以,建议总工会一定要加强对之前情况的调查研究,采取各种措施,加强这部分企业工会组建工作。

    第二,建议进一步提高签订集体合同的比例,特别是在工资集体协商的覆盖率方面下功夫。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工资集体协商是上次工会法执法检查以来取得成效比较久的两个方面,但我感觉这两项工作还要加强。从检查情况看,如果能够紧紧抓住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工资集体协商这两个环节的话,工人最基本的权益就能够得到保障。但是现在集体合同的签订率还不是很高,特别是工资集体协商的覆盖率才占所建工会企业数的24%。这个比例太低了。

    第三,要下大力气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问题。在上次工会法和建筑法执法检查当中,在各方面的努力之下,解决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和拖欠国有企业职工工资问题。这对于社会的稳定,对于职工生活改善起了非常大的作用,国务院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作了大量的工作。但是,由于今年金融危机的影响,拖欠工资的情况又有抬头,而且是大幅度上升。因此,在这方面还需要下大力气解决。

    第四,政府职能部门要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各种渠道来解决职工工资与企业发展同步增长的问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我们去了一些企业,无论是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还是外资企业,我感觉有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企业的发展和职工工资的增长实际上不是同步进行的。去年,云南孟连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实际上也是由于这样的原因造成的。要汲取这方面的教训,企业发展的效益要真正的体现在工人身上。

责任编辑: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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