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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组赴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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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7日至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秘书长盛华仁带领全国人大常委会《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组在我市检查。期间,检查组听取了有关情况汇报,深入基层中小学校,与部分校长、教师及家长座谈,听取基层对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的意见和建议,对我市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检查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邢世忠任组长,成员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连宁,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委员周成奎,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李国强,全国人大代表周丽珍组成;教育部副部长陈小娅随行陪同;参与检查工作的还有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教育室主任卢干奇、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副局长李庆、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田祖荫、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李林川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万学文陪同检查,并主持我市有关情况汇报会;市委副书记、市长蔡晓明陪同检查并汇报我市有关情况;省教育厅副厅长汪忠武,市领导王昭悠、骆炳峰、陈晓春、刁德连,市政府副巡视员、市接待处处长陈卡玲,市政府副巡视员、市委教育工委书记李强,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王太钧等陪同检查。

        8日上午,检查组听取了我市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情况的汇报。盛华仁在汇报会上指出,赣州市是义务教育大市,也是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能力较弱,但赣州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对实施新《义务教育法》高度重视,各级政府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新《义务教育法》,制订具体措施,提出实施方案,形成了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中央关于义务教育的各项政策、规定,在赣州市城乡都得到了兑现。赣州的教育保障经费非但没有减少,还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使今年中小学义务教育经费不低于去年,并有增长,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的第一年,这是很大的成绩。

        盛华仁强调,党中央、国务院都非常重视《义务教育法》的贯彻实施,并把教育摆在了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不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努力确保青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对于当前义务教育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各级党政要认真调查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蔡晓明在汇报中说,自《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以来,赣州市各级党政高度重视,将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工作列为“对接长珠闽,建设新赣州”发展战略的主要内容,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宣传活动,采取切实措施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落实了发展义务教育的一系列政策。从今年春季起,赣州市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全部免除了学杂费,同时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他还分析了目前义务教育的发展形势,表示针对当前义务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赣州市委、市政府将高度重视,把发展义务教育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好。      

        听取汇报后,检查组一行先后检查了章贡区沙石镇龙埠小学和沙石中学《义务教育法》执行情况,听取了章贡区政府的情况汇报,查看了学校的校容校貌、学生宿舍,并分3个组分别召开了部分学校校长、部分教师、部分学生家长参加的座谈会,深入细致地了解教育经费的落实问题,学校《义务教育法》执行情况,教职员工的待遇问题,特别是边远山区小学教师的工资待遇问题等。大家畅所欲言,就如何进一步贯彻好《义务教育法》进行了坦诚的交流,我市提出的一些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引起了检查组的关注与重视,并得到了基本认可。

        8日下午,盛华仁一行参观了于都长征第一渡,并前往瑞金叶坪向革命先烈敬献花篮,随后还参观了叶坪、沙洲坝等革命旧址。(胡森、育生、建明、记者任继众)

  来源:赣南日报  200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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