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组
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
中国人大网讯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07年监督工作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对实施刚7个月的新的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2007年3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会议在京召开。会议由全国人大委员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朱丽兰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执法检查组组长路甬祥分别讲话。
王兆国指出,推动义务教育事业发展,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必然选择,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事业取得显著成就,为我国科技创新、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要看到,我国人均受教育水平仍然不高,城乡、区域、各级各类教育之间发展不均衡,特别是义务教育还存在很多问题。进行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全面发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重要意义。王兆国强调,这次执法检查要把重点放在经济欠发达、教育问题比较多的中西部地区,放在农村和“老、少、边、山、穷”地区,要关心困难群体子女的入学问题,推动义务教育突出问题的解决。王兆国要求参加执法检查的同志,一要认真学习和研究这次检查的有关文件和资料,深入思考有关问题,为检查工作做好充分准备;二要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好执法检查计划;三要深入基层,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了解有关情况,确保检查质量,切实解决问题。
路甬祥在会上部署了这次执法检查的工作安排。他强调,开展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目的是督促和支持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及时解决义务教育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法律的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落实,依法推进我国义务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
执法检查组由路甬祥担任组长,朱丽兰、邢世忠任副组长,成思危、许嘉璐、盛华仁副委员长参加检查。执法检查组成员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担任,并邀请所去省(区、市)的全国人大代表和部分香港、澳门的全国人大代表参加。
这次执法检查将重点检查三方面情况:一是学习、宣传义务教育法,制定配套法规、规章情况;二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新机制的落实情况,全国城乡义务教育免收学费杂费的实施情况,农村免缴杂费的落实情况和城市免缴杂费的实施步骤,治理教育乱收费以及解决适龄儿童“上学难、上学贵”等方面的情况;三是政府在促进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学校之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
教育部部长周济从四个方面汇报了教育系统实施义务教育法的有关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依法制定和清理相关政策;二是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全面免除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杂费;三是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公正;四是依法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高义务教育质量。财政部部长助理丁学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杜鹰、审计署副审计长刘家义汇报了本系统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的情况。
据了解,路甬祥、成思危、许嘉璐、盛华仁副委员长等将分别率领执法检查小组,于4月至5月,赴北京、安徽、江西、河南、广西、陕西等地进行检查,同时委托内蒙古、辽宁、吉林、上海、福建、广东、重庆、贵州、甘肃、青海、宁夏等11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查。6月下旬,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将听取对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许嘉璐、盛华仁副委员长和执法检查组成员出席了会议。(方光伟)
王兆国指出,推动义务教育事业发展,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必然选择,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事业取得显著成就,为我国科技创新、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要看到,我国人均受教育水平仍然不高,城乡、区域、各级各类教育之间发展不均衡,特别是义务教育还存在很多问题。进行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全面发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重要意义。王兆国强调,这次执法检查要把重点放在经济欠发达、教育问题比较多的中西部地区,放在农村和“老、少、边、山、穷”地区,要关心困难群体子女的入学问题,推动义务教育突出问题的解决。王兆国要求参加执法检查的同志,一要认真学习和研究这次检查的有关文件和资料,深入思考有关问题,为检查工作做好充分准备;二要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好执法检查计划;三要深入基层,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了解有关情况,确保检查质量,切实解决问题。
路甬祥在会上部署了这次执法检查的工作安排。他强调,开展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目的是督促和支持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及时解决义务教育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法律的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落实,依法推进我国义务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
执法检查组由路甬祥担任组长,朱丽兰、邢世忠任副组长,成思危、许嘉璐、盛华仁副委员长参加检查。执法检查组成员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担任,并邀请所去省(区、市)的全国人大代表和部分香港、澳门的全国人大代表参加。
这次执法检查将重点检查三方面情况:一是学习、宣传义务教育法,制定配套法规、规章情况;二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新机制的落实情况,全国城乡义务教育免收学费杂费的实施情况,农村免缴杂费的落实情况和城市免缴杂费的实施步骤,治理教育乱收费以及解决适龄儿童“上学难、上学贵”等方面的情况;三是政府在促进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学校之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
教育部部长周济从四个方面汇报了教育系统实施义务教育法的有关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依法制定和清理相关政策;二是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全面免除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杂费;三是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公正;四是依法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高义务教育质量。财政部部长助理丁学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杜鹰、审计署副审计长刘家义汇报了本系统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的情况。
据了解,路甬祥、成思危、许嘉璐、盛华仁副委员长等将分别率领执法检查小组,于4月至5月,赴北京、安徽、江西、河南、广西、陕西等地进行检查,同时委托内蒙古、辽宁、吉林、上海、福建、广东、重庆、贵州、甘肃、青海、宁夏等11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查。6月下旬,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将听取对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许嘉璐、盛华仁副委员长和执法检查组成员出席了会议。(方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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