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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地区已形成从幼儿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完整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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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12月27日电(记者杨维汉、郑玮娜)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司马义·艾买提27日说,目前,民族地区已形成从幼儿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完整体系,少数民族群众受教育年限显著提高。  

        这是司马义·艾买提27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检查情况时讲这番话的。  

        司马义·艾买提说,“十五”期间,中央投入资金230亿元,实施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在内地举办西藏班、新疆班,帮助包括民族地区在内的中西部农村发展基础教育。2005年,中央和地方为实行“两免一补”(免学费、杂费,对贫困的寄宿制学生给予生活补贴)政策安排资金72亿元,使包括民族地区在内的中西部地区农村的3400多万中小学生受益。到2005年底,民族地区实现“两基”的县(旗)达到549个,占民族地区县(旗)总数的78.54%。  

        司马义·艾买提说,2006年春季学期开始,在西部地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使包括少数民族学生在内的4880多万农村中小学学生享受免除学杂费政策。在此基础上,从2006年秋季开始,中央财政对22个人口较少民族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受益学生约10万。  

        司马义·艾买提在谈到民族区域自治法贯彻实施面临的困难及存在的问题时说,民族地区教育经费不足、设施简陋、师资缺乏、“两基”欠账多和“两免一补”中的“一补”政策不到位等情况较为普遍。在贫困山区,甚至还存在“草棚学校”“山洞学校”。到2005年底,全国699个民族地区县(旗)中,还有150个县(旗)“两基”不达标。  

        司马义·艾买提说,针对目前“一补”政策不到位、补贴标准偏低、县级财政又无力承担所需资金的情况,将“一补”经费由国家和省级财政各承担一半,并尽快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使民族地区的各族群众都能切实受到良好的教育,以提高少数民族的整体素质。

  来源:新华网    2006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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