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监督工作 > 执法检查

全国人大常委会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检查组在四川检查

浏览字号: 来源: 00:00:00
  法制日报成都8月31日电  记者杨傲多  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韩启德带队,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隗福临任组长的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检查组,今天开始在四川省的执法检查工作。
  本次执法检查的对象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上级国家机关和负有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法规建设任务的相关国家机关。执法检查主要围绕两方面进行:一是检查民族自治地方的上级国家机关在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发展经济社会方面所制定的有关规定、采取的帮扶措施、取得的工作成效、存在的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二是检查民族自治地方的上级国家机关和民族自治地方依法制定、修改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法规的基本情况,以及取得的成就和经验、存在的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
  检查组听取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张作哈关于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情况汇报。
  韩启德副委员长在听取了四川省委省政府的汇报后,强调了此次执法检查的重大意义。他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检查,这是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22年来的第一次,是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重大举措,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执法检查工作的重点。
  在四川期间,韩启德及检查组一行将先后赴阿坝州、凉山州、乐山市等少数民族聚居区,采取听取各级政府汇报,召开座谈会,走访农户,实地考察等形式,深入了解基层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情况。
        来源:《法制日报》  2006-09-01
责任编辑: 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