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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农委在广西开展《渔业法》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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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桂网-广西日报讯(记者卢建宁  实习生方远)从9月6日起,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舒惠国率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以下简称《渔业法》)执法检查组,在我区开展为期9天的执法检查。
        6日晚,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刘奇葆,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郭声琨会见了舒惠国一行。
        据了解,执法检查组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及《渔业法》配套法规、规章制定情况;渔业水域滩涂使用制度、养殖管理和渔民权益保护情况;涉外渔业管理情况等。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灿,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黄延南陪同执法检查组到北海、防城港、桂林等地开展执法检查。
        9月7日上午,自治区副主席杨道喜就我区贯彻实施《渔业法》有关情况向执法检查组作了汇报。他说,《渔业法》修订实施以来,我区各级政府认真组织实施,按照《渔业法》的要求,切实加强渔业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加强对渔业的监督管理,坚持依法治渔、以法兴渔,使我区渔业迈入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轨道。具体做了以下工作:加强渔业配套法规、规章的立法工作,为渔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广泛深入开展渔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通过加强渔船管理、严格控制近海捕捞强度,建立完善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等一系列措施,加强渔业资源及其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完善水域滩涂养殖使用制度,强化养殖业管理;加强涉外渔业管理,切实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杨道喜还对我区渔业生产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作了分析,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打算。
        舒惠国在汇报会上说,几年来,广西对《渔业法》的贯彻实施非常重视,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取得了很大成绩。同时也要看到,《渔业法》的实施还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他要求,要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好《渔业法》,切实做到依法治渔,以法兴渔。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对违反渔业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一查到底;加大渔业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加大渔业执法力度,治理渔业环境污染,保护渔业资源,确保渔业可持续发展。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万宝瑞,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单荣范也在会上作了讲话。
        来源:广西日报2004年9月9日
        中国人大网 2004年9月9日  责任编辑 崔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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