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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实施土地管理法 依法保障农民利益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毛如柏就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接受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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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大网6月23日讯    近日,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毛如柏在接受采访时,对今年5月中下旬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土地管理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有关情况作了介绍。

        这次执法检查规模大、层次高、有深度
        毛如柏主任委员介绍说,我们这次对土地管理法的执法检查,是现行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执法检查,主要表现出这么几个特点:
        一是把土地管理法的执法检查提高到解决三农问题、确保粮食安全、确保农民利益这样一个高度去认识和对待。
        二是这次检查的层次高,规模大。围绕着三农问题,既开展了土地管理法的执法检查,同时,人大常委会还部署了农业政策落实情况和金融支持农业情况的工作调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有关专门委员会委员、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等100余人,组成三个大组,分别由盛华仁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副委员长、成思危副委员长带领,分赴十五个省、自治区,开展了执法检查和调研工作。而土地管理法的执法检查组又分了五个小组,去了五个省市,同时委托地方人大协助进行执法检查。
        这次执法检查的深度和过去相比也有突破。以往的执法检查,一般是派驻检查组到省里,在省里的同志的配合下开展检查。这次我们既有执法检查组的常规检查活动,又派出小分队深入了解,同时和新闻媒体配合,进行了明察暗访,使这次检查比以往要更为深入。
        毛如柏主任委员说,这次土地管理法的执法检查了解到,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保护耕地及各项支农措施正在逐步得到落实,土地严重流失、耕地大量减少的势头得到遏止,土地违法案件正在陆续查处。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是:
        乱占耕地、违法违规占地。主要是:乱占耕地,越权审批;调整用途、非法占用;化整为零、拆分报批;先用后批,批少多用。比如,现在规划的制定和批准权力是在国家,按照法律规定,占用一亩基本农田都要报经国务院批准,但是规划的调整是在上一级政府,因此就出现了有些地方有意避开国务院审批,采取调整规划、改变用地性质,往往逃避了基本农田被征的程序。同样,化整为零、拆分报批的做法,也使得大规模审批耕地的权力转移到了地方,它的程序都是对的,但是钻了法律不完备的空子。江苏的“铁本”就是这样的典型。
        用地总量过大,用地增长过快。从1996年到2003年7年间,我国的耕地和粮食播种面积大量减少。主要原因是开发区乱建违规建筑,擅自扩大开发区的规模。从现在的统计资料来看,全国建设的各类开发区达到6000个以上,开发区规划的面积已经大大超过了我们现有的城镇的实际占用土地面积。  
        对被占用土地农民的补偿和安置的费用不能及时到位,截留、挪用、克扣情况比较突出。农民的权益没有得到合法的保障。
        毛如柏主任委员认为,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以地生财的利益驱动,同时土地出让所取得的收益也没有能够很好地纳入财政预算,这促使一些地方用这种方法来筹集资金;盲目地追求经济的发展速度,出现了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这样的局面,占用了大量的不该占用的土地;竞争项目,随意制定土地出让的优惠政策,形成土地的大量地流失;盲目攀比,追求建设的高标准。
        谈到实施土地管理法的有效作用时,他说,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在加强土地用途管理、保护耕地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如果能够严格管理、严格执法、严肃纪律,确保土地管理法的有效实施,应该说,当前存在的问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控制和解决。我们通过这次执法检查、立法的调研认为,现行的土地管理法还要在以下方面进行修改完善和补充:应该根据宪法的修改来明确土地征用征收的范围和程序;强化土地总体规划的前瞻性,要以土地总体利用规划为核心,加强土地用途的管理;要进一步明确农用地转用的征用和审批程序,要力争从源头上控制和杜绝违法审批;要切实实现占补平衡,既要做到数量上的平衡,更要做到质量上的平衡。

        如何解决经济建设和保护耕地的矛盾
        毛如柏主任委员说,我国粮食的问题是要靠我们自己来解决的,所以保有相当数量的耕地或者基本农田,是非常重要的。没有这个基础,我国的粮食问题没法解决,特别是到2030年以后,我国的人口将达到16亿,我们还要考虑到人口不断增长对粮食的需求,所以必须要保护耕地、保护好基本农田。但是国家工业化在推进、城镇化要推进,肯定还要占用一定的土地。
        这个问题怎么去解决好?他认为,一是节约。我们不论做任何事情,都要考虑到节约土地资源,特别是要节约耕地,要形成一个全社会的共识。我们的各级政府、各级领导干部特别要引起重视;二是保护。确实使我们国家的耕地和种粮的土地要保有一定的面积。这一条底线是不能突破的,突破了就可能使我们的粮食安全面临重大问题;三是开源。我们还有一定数量的后备土地资源。土地资源如何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是一个重大的课题。比如说我们通过土地整治可以提高土地的生产能力,同时,可以新增耕地。有的地方通过土地整治,增加了8%到10%的耕地面积。又比如说,我们有的村镇出现了空心村,农民都出去搞别的产业去了,已经不在这里生活了,留下了大量的宅基地。通过科学合理地规划,可以使土地复耕。这样也可以增加很多土地的资源,以此来保证我们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用地需要。
        
        如何使农民的利益得到保障
        毛如柏主任委员说,在向常委会所作的报告中,我们建议:严格实行土地管理法,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继续实行粮食省长负责制;我们希望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的基础设施的投入,切实提高基本农田的质量,提高粮食生产的综合能力;建立长效的支持农业的政策,提高农民的种粮的积极性;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合理地补偿和安置农民;对土地管理法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他说,我们在这次执法检查的报告中进一步提出,要限期清理拖欠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和安置费用。今后应加强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使他们自己能够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取得合法的权益;应该严格要求政府对征地使用单位贯彻土地管理法,对被征用土地的农民的补偿必须及时足额到位,要研究提高征地的补偿的标准;应该积极探索现在各地已经取得的一些成功做法,使农民得到更好地安置。比如说留地安置、土地入股安置、社会养老保险安置等方法。
        此次执法检查后,人大将继续加强监督,继续推动土地管理法的有效实施,巩固治理整顿成果。
        全国人大信息中心    刘宇  
  中国人大网2004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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