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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不可逾越的红线” ——全国人大常委会《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组赴豫工作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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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日报记者 尹智博  

        记者日前随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河南,对河南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情况进行了采访。
        新的《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之后,河南在满足工商经济建设用地的同时,做到了耕地总量不减少、基本农田不减少、粮食种植面积不减少;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率达到86.9%,明显高出《土地管理法》规定的80%的要求。
        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执法检查组组长徐永清评价说:“河南省位置居中,是我国陆路的交通枢纽,国家许多重要工程的建设需要占用大量的基本农田,河南能依法在全省内实现耕地占补平衡,难能可贵。”依法用地与维护耕田并举自2003年2月以来,河南省深入贯彻《土地管理法》,积极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他们以清理整顿开发区为突破口,宣传贯彻《土地管理法》,加强领导、严格清查,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河南省共撤并各类开发区44个,使开发区的数量从原来的72个减少到现在的28个,占地面积减少了1.1万公顷。
        5月12日,记者随检查组驱车来到被撤消的郑州市须水工贸区,宽阔的马路两侧,一片片麦子和玉米长势喜人。几个在田间忙碌的农民说:“麦地前几年被一家企业征用后,迟迟不见开工,去年区里又把土地还给了我们,经过一年的复耕,今年的麦子长势很好,亩产六七百斤是有把握的。”
        在河南的一周时间里,检查组还对河南省的土地执法情况进行了细致地检查。去年河南省立案查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2万余件,责令退还耕地面积149.6公顷。今年3月河南媒体对部分违法案件进行了公开曝光,在社会上引起强烈的反响。郑州市建立了市县乡三级土地执法监察网络,并坚持卫星遥感监测与动态巡查相结合,使土地执法监测方式更为科学,更为规范。
        耕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保护耕地就是保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据统计,1999年以来,由于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河南省建设占用耕地达5.51万公顷,为了最大限度的挖掘用地潜力,河南各级政府通过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6.13万公顷,占用与补充相抵净增耕地0.62万公顷。基本农田持续稳定在689万公顷以上,保有面积稳中有升。用河南省省长助理马万令同志的话说:基本农田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一到河南,就听当地的同志介绍,河南省农村的“空心村”治理,为增加农村耕地提供了一条很好的思路。上世纪四五十年代,村民多居于窑洞和土坯房,占用了大量耕地。近年来,随着村民经济条件的不断改善,这些村落,因无人或少有人居住变成了“空心村”。
        在河南省孟津县姚凹村,记者看到了机声隆隆、群众热火朝天整治空心村、回填破瓦窑、复垦废弃耕地的喜人景象。村支书介绍说,姚凹村空心村整治工程总面积为450亩,涉及拆迁200余户,完工后全村人均可新增耕地0.16亩。孟津县委的同志介绍说:“孟津县对土地整治实行‘自筹资金为主,政府补贴为辅,谁投资、谁受益、谁开发、谁使用’的政策,充分调动了群众复垦废弃地的积极性,全县两年来从土地整治中获得了5000余亩耕地。”保护耕地需要一种自觉意识发展经济需要大量的工商业用地,维护国家的粮食安全和农民的根本利益需要保护大量可耕农田,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国家,这是一个难以绕开的难题。检查组在河南检查期间,先后召开了四次规模较大的座谈会,认真听取了省、地、县、乡、村各级负责同志对于保护基本农田、维护农民根本利益的意见。在座谈中,有相当一些同志对保护耕地的认识没有达到党中央提出的“树立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一是认为发展经济与保护耕地的矛盾无法统一,搞农业就不能发展,要发展就必须发展工商业,就必须占用耕地;二是强调本地区有发展工商业的区位优势,用地不应过多的限制,保护耕地是农业区的事;三是与经济发达地区攀比,抱怨发展农业、保护耕地吃亏。受这些错误认识的左右,在行动上表现为热衷于建开发区,把条件最好的地用于各种开发和项目建设。针对这些模糊认识,检查组的同志在座谈中做了细致的思想工作,强调保护耕地关系到国家的粮食安全,其重要意义需要站在国家和全民族利益的高度去认识。
        在对河南几个城市进行实地检查之后,检查组认为,河南除了郑州等大城市市中心外,城市郊区、开发区、小城市和乡镇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土地效率偏低的问题。位于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中的郑州大学新校区,占用了4000多亩耕地。
        面对河南经济的快速发展、用地强度不断加大的现实,在5月18日的意见交换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向河南省政府表达了必须高效利用土地资源的看法。徐永清说:“在城市中心,土地低效利用往往是过去单位大院文化的副产品;在小城市和乡镇,土地低效利用往往是由于缺乏科学规划、任其自由发展导致的;而在开发区,土地低效利用是由不符合国情、贪大求洋的建设思想造成的。要有效地限制耕地的占用,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首先要提高各级政府依法用地的认识,可行的方法是对开发区和城市的用地实行总量限制,划出建设红线,同时还要对不同类型的建设项目规定土地供应标准,通过限制土地供应量改变各级政府外延扩张式的发展方向,走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盘活土地存量资产为主的内涵式发展道路。”
        来源:《人民日报》  2004年6月9日
        中国人大网    2004年6月9日        责任编辑    李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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